全民健保雖然有給付國外緊急就醫醫療費用, 但是還是有金額的上限, 不是完全實支實付的唷!!
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國外就醫醫療費用的標準,依全民健康保險支付及審查相關規定核實給付,但訂有上限,按季公告,以支付國內醫學中心平均費用為核退上限,例如95年7月至9月核退上限為:門診每次1,503元、急診每次2,518元、住院每日6,233元,洗腎案件每次4,100、分娩案件每次36,086元。
以上所列出之給付金額可是包含所有的診察費, 檢查費與藥費
但以我自己的經驗為例, 醫師診察費可以從診所的一百多歐到大學附設醫院的四百多歐(含血液尿液檢查),這還只是門診喔! 藥費就更貴了, 曾經買過一個藥要價88歐元, 如果真要靠台灣的健保來付, 可差得太多了, 剩下的還是要自付
雖然在德國健保費用很高, 但是醫療費用更高. 真的要拿台灣健保的境外就醫給付標準來德國用, 只能天天祈禱絕對不發生任何傷病了!
[ 本文最後由 Tiffany 於 2007-8-10 22:52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