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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元的財力證明,若曾經稍微低於30萬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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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7-4 10:55: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雖然說我明天就要衝去辦了簽証了,
但還是先發個問,有人回答是最好,
沒人回答的話,明天我辦完之後就可以自問自答了。

我的情況是,我的戶頭有一筆錢一直都是超過30萬,(去年11月底開戶的)
那筆錢有在扣基金,所以會慢慢減少,但是也有補(我會轉我的薪水進去),
所以還是都有超過30萬元。
直到前一陣子一下子領了25萬去買歐元,所以就變成20幾萬。(5/25)
(我爸媽逼我那時候去買歐元,結果剛好買在高點   )
隔了大概幾個禮拜才又補錢進去(6/15)。

不知道這種情況有沒有違背30萬元要在戶頭裡至少存在3個月以上的規定。

請大家祝我好運吧!!!
發表於 2007-7-4 17:09:19 | 顯示全部樓層
先祝你明天闖關成功...因為我也想幹這種事
如果沒闖過,也許考慮請爸媽幫忙,去法院公證這樣也可以提早去辦簽證


2) 或者經由他人做財力擔保證明:
a. 財力擔保信
請填寫附件之財力擔保信(中、英文皆須填寫),並由擔保人
(一人或多人,且只有直系血親得為擔保人)至地方法院公證處做簽字公證。
正、影本各一份。擔保書上註明擔保人願意支付申請耆
每月最低生活消費為600歐元(以德國就學最高補助金額為準),
以作為在德國居留期間的學費、生活費等一切開支>
送件時附上擔保人的存摺及影本二份。存摺正本驗畢歸還。
須出示擔保人存款證明新台幣30萬元以上( 7200歐元*本處公告之匯率)
但是要前往柏林的學生則須出示擔保人存款證明新台幣60萬元以上( 14040歐元* 本處公告之匯率)

我的錢還沒到時間,但是也想提早個一星期去闖闖看
不管結果,都祝你之後辦得很順利
  加油!!

[ 本文最後由 Ronja 於 2007-7-4 18:24 編輯 ]
發表於 2007-7-5 14:14:04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辦簽證原來是變得這麼嚴格?!我以前只要簽一張證明書就好啦!
事實上,我這幾年在慕尼黑辦延簽前,他們根本沒跟我要過財力證明,
直到去年年初我去辦延簽時候,一位年輕的小姐(簽證官),第一次跟我要財力證明,
我回答說,我家人不是有簽證明書給你們嗎?她說,你來這麼多年,
我們怎麼知道你家人有沒有真的匯錢給你,她想看銀行的匯款單,
我說不會吧!你現在叫我去跑銀行,然後再回來排一次隊嗎?
我說應印匯款單是小事,但是請她給我固定的會面時間,
因為這不是我的錯,是你們的額外要求,我不想再排一次隊,
最後她跟我說,我拿到匯款證明之後,可以直接進到她的辦公室不用排隊,
我才心不甘情不願的跑去銀行請專員印幾張出來給她,
那位年輕小姐看了,沒說什麼,就給延簽啦!


我的回答跟你的問題可能無關:
只是剛好看到你的留言,一解我心中的疑惑而已!
 樓主| 發表於 2007-7-6 02:55:2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來自問自答囉!!!

我的存摺最後一頁有包含低於30萬的那段時間
怕送件會遇到刁難
本來是想要去請銀行開英文財力證明
到台北的銀行才知道原來要在原開戶銀行才能辦理英文財力證明
(我一大早就從台南出發,那時候銀行還沒開,再說我開戶銀行也是在高雄啊!!)
只好打電話問德協在台小姐,問她說我有曾經低於30萬可不可以
(如果不行的話,我本來想把錢領出來再一筆一筆存進去,讓最後餘額顯示再下一頁的開始)
小姐只問我現在是學生嗎,我說不是,現在有工作,她就說沒關係,只是現在需要的是35萬,不是30萬。
然後我就去辦了。

至於辦理的流程跟心得,我等會再重新PO文跟未來有可能跟我一樣傻的人分享。

[ 本文最後由 sweetmoul 於 2007-7-6 03: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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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7-11 19:01:3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遇到這樣的問題,因為我哥給我借一筆錢去賣車,我也不察
害我當時急的要命,後來就再要辦簽證前一天把錢轉給我爸
帶他去公証那張財力支援證明(3-500吧,我忘了),反正沒規定親屬錢要存多久
就這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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