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查看全部評分
原文由 pia 於 2009-9-23 18:09 發表 在第三國沒收入也沒關係,但稅單上要有兩人的名字,稅收是以他為主,妳為輔,但這可證明你們婚後同居的事實,稅單上也有所有銀行存款的資料。(稅單上若沒妳的名字,妳就變成地下妻,這很麻煩)。妳的情況特殊你們不住德國,這婚後有同居 ...
原文由 Einsicht 於 2009-9-23 18:39 發表 德國的律師幾乎都會說英文的; 親自到德國來, 這種律師很容易找的 http://www.krstwe.de/site_en/index.php (英文) http://www.friedrichs-rechtsanwaelte.de/en/welcome (英文) ...
原文由 chuck 於 2009-9-24 02:33 發表 許大姊目前很忙碌 掛在 SKYPE 也沒回應 她現在應該粉難抽空處理這類事宜
原文由 jim 於 2009-9-24 07:04 發表 漢諾威的一間律師事務所有個台灣來的女律師,但我不確定他是否有接一般民事案件,你可以寫信問問看。 律師:Peh-Wen Lin(← 直接點) 網頁上有他的 Email,你可以寫信問問看。但建議先用英文,以避免他們事務所的電腦因為不能 ...
原文由 anita 於 2009-9-24 14:45 發表 無論事情最終結果如何 我只想對妳說 希望妳能樂觀勇敢的面對生活 請問妳 婚後妳們於德國並未辦理登記 那台灣呢 妳們有回台灣登記已結婚嗎 若以我所知 妳與妳先生皆是外國人的身份 在第三國辦理結婚 並於 ...
原文由 pia 於 2009-9-25 16:26 發表 只要他沒負債,妳應該都可以拿回來的,前提是妳清楚他的財務情形,包括婚後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執行婚後財產共同制重點是: (1)婚後各方告訴其銀行,你們結婚了。 (2)合報稅。 第一點的重點是,銀行知道他婚前和婚後財產的區分和 ...
原文由 lieberherrchen 於 2009-9-26 13:36 發表 Dear syj, 我可以了解您現在的心情.可是既然碰上了也只有面對.今天上午我已經用mail聯絡昨天告訴您的那位法律系教授.我是把pia給您的意見,請這位教授再過目,且讓他看看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此外,我又想起一號人物,他 ...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5-12-2 20: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