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評分
舉報
原文由 cafe_holic 於 2007-5-23 20:26 發表 PS.又Primay同學提到,曾經發生「涉及毀謗,原作者刪文,找不到原文,被懲罰的是管理員的判例」,自己對這樣的「判例」很感興趣,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具體的報導或者案號呢?
原文由 immanuel 於 2007-5-23 21:19 發表 此次爭議所涉及的議題主要有二: 取消刪除文章功能是否恰當?當管理者的便宜行事之權可能或明顯牴觸使用者基本權利時該如何調解?第一個是實質問題,第二個是程序問題。我認為在討論實質問題前,應訂定一個特別程序,以供處理此次與今後本站可能出現的類似問題時有所遵循。因為這事關所有使用者的基本權利,理應讓所有使用者參與討論,而且站務人員不一定就對這些議題比較有興趣或能夠提供更深入更廣泛的意見和訊息。因此我建議請站長參考我在板主站務討論區草擬的程序,發佈簡訊與公告,邀請本站所有使用者公開討論訂定這個程序。如我在板主站務討論區所言,與其將這個程序視為對管理者的限制,不如視為對管理者的保障。因為管理者任何作為背後的動機即便出於良善,但若不經此一程序背書,總不能避免落人口實的可能性,亦無法根本解決本站管理者的便宜行事之權與使用者的基本權利之間可能存在的衝突。 [ 本文最後由 immanuel 於 2007-5-23 20:24 編輯 ]
站長們所做的並非一己之私,只為整體網站營運考量 但因有特定會員提出"管理者的便宜行為",個人深表遺憾!
原文由 xbio 於 2007-5-23 21:50 發表 很有意思 一發文就有回應 請繼續討論
原文由 cheilotheca-h 於 2007-5-23 23:28 發表 剛看完同學們之間的討論,忽然覺得要不要順便一起把修改的功能刪除呀:sWf389d: ,免的以後你們大家,like this :sPQ5821:and:skQ78pc:要互告時,告不贏時 粉虧耶:skQ60pc: 。 當然啦,以上純屬幽默一下, ...
原文由 Taiwan 於 2007-5-23 23:55 發表 那個I 這裡都是看懂中文字 別在那說文解字 明眼人都知道I的動機目的 去看看前面我說的 還要我重新說一遍 真欠說 不是站長提醒過 不然就開罵
很可惜∼本站少部分會員只想到自身的利益,而忽略的其他使用者的保障 倘若有日紛爭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因刪文功能,站方也無力協助提出證明 最後受害者可能就是自己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5-23 21:25 發表 那個判例是發生在美國(朋友說他得找一下) 那是台灣bbs尚在起步時,美國發生的事情 所以於台灣這邊討論規範時,就拿這個來討論
原文由 Sprache 於 2007-5-24 00:20 發表 這個案例在之前提到的「BBS站長在系統維護外所易面臨之站務管理問題」一文中有提到, 摘錄如下:...
原文由 Taiwan 於 2007-5-23 23:55 發表 那個I 這裡都是看懂中文字 別在那說文解字 明眼人都知道I的動機目的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5-24 09:34 發表 我覺得言論自由很重要,也是台灣的民主價值之一,但是我要說, 到了德國才覺得,台灣也太過自由,換言之,自由不能被行之名而無限上綱, 自由必須是大家都覺得舒服,不妨礙到他人利益的前提之下。.
德國台灣同學會論壇
GMT+1, 2025-12-2 20:3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