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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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yj

拜託有誰可以幫幫我,我需要能幫我處理離婚案件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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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9-24 08:13:18 | 顯示全部樓層
Jim謝謝你,我會寫信給林律師看看他們有沒有處理離婚案件。謝謝!
發表於 2009-9-24 14:45:18 | 顯示全部樓層


無論事情最終結果如何
我只想對妳說
希望妳能樂觀勇敢的面對生活


請問妳

婚後妳們於德國並未辦理登記
那台灣呢  妳們有回台灣登記已結婚嗎

若以我所知
妳與妳先生皆是外國人的身份 在第三國辦理結婚  並於婚後在第三國共同生活五年 之久

妳可依第三國法律程序訴訟離婚
或是依妳目前詢問的德國法律途徑
再者  妳是台灣公民   也可詢問台灣的律師
若在台灣辦理妳的案件的利與弊等相關事宜

另外妳婚前所簽的夫妻淨益共同財產制的文件
只表示妳與妳先生結婚後的所取得的財產 才歸夫妻雙方共有
其增加的淨值部分是雙方可均分的


若妳想依德國法律辦理離婚及贍養費等問題的話
依德國婚姻家庭法中規定

夫妻雙方要求分居一年作為感情破裂的判定標準
在分居期間 如果妳沒有收入 對方應該繼續負擔妳的生活費

另外離婚採用德國法律的話 會牽涉到養老金的分配及生活費用的高低等
但因妳們是在第三國生活
這要詢問清楚


最後祝福妳
平安 快樂 調整好心情  重新享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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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9-24 15:32:08 | 顯示全部樓層
Anita, 很謝謝妳的鼓勵!
發表於 2009-9-24 16:25:48 | 顯示全部樓層
Hi, Syj:

我之前房東有一個很好的朋友是專門處理國際學生事務的律師(都是德國人)
我不知道這類離婚案件是否也算在內
你有需要的話發站內信箱給我
我幫你問房東那個律師的聯絡方式
我的房東是在類似福利機構幫助女性找尋自我的工作
也許她也知道一些關於離婚訴訟的事


不要太傷心,堅強面對問題,加油!!


Gwen
發表於 2009-9-25 13:23: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ia 於 2009-9-23 18:09 發表 在第三國沒收入也沒關係,但稅單上要有兩人的名字,稅收是以他為主,妳為輔,但這可證明你們婚後同居的事實,稅單上也有所有銀行存款的資料。(稅單上若沒妳的名字,妳就變成地下妻,這很麻煩)。妳的情況特殊你們不住德國,這婚後有同居 ...


再補充一下,若你們簽婚後財產共同制外,妳沒有簽另外一張你們婚前個人的財產證明,那妳是很有可能拿到他財產的一半;也希望你們能法庭下和解,把妳的需求告訴他,減少在法庭對簿公堂的傷害。加油!
 樓主| 發表於 2009-9-25 13:56:20 | 顯示全部樓層
pia 謝謝你。

我們有簽婚前個人的財產證明只不過這些資料的正本都在他身上,而我透過關係由法院調出來的資料上可能由於隱私的關係卻看不到婚前個人的財產證明的部分。

我也一直希望能和平的解決我們的問題,感情變了,我也希望能好聚好散,畢竟曾經夫妻一場。只是他一直逃避,賴說沒錢的態度讓我心灰意冷。為了自己也只好先從最會的結果準備
 樓主| 發表於 2009-9-25 14:37:58 | 顯示全部樓層
lieberherrchen您好,如果方便的話可否幫我問一下您認識的教授? 我想問一下,如果他把錢事先處理掉的話,我是不是就完全無法要回應該屬於我的那一部分?因為當我要求按照我們簽的婚前協議來處理時,他居然說他錢都借給他哥哥了。按我對他的瞭解他是不可能做這種事的。但如果他真的把錢都先轉到他家人的名下,我是不是就真的拿他沒辦法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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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erherrchen + 1 好, 敬請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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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5 16:26:56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要他沒負債,妳應該都可以拿回來的,前提是妳清楚他的財務情形,包括婚後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執行婚後財產共同制重點是:

(1)婚後各方告訴其銀行,你們結婚了。
(2)合報稅。

第一點的重點是,銀行知道他婚前和婚後財產的區分和累積值。以瑞士法而言,他要在第二地方租屋,或有大筆錢的出入(如買車,買房,借錢等)必須要有妳的簽名。這任何的契約都是針對你們兩人的,不然契約不成立。相對地,負責的是兩人,任何一方的債務,另一方也有責任。

第二點的重點是,財產共同合報和管理,這稅單妳也必須簽名,這表示妳也看過。這包括各方的收入和繳稅總額。其中有一張要明列所有銀行的存款,包括動產不動產。

我的疑點是,他有向德國銀行申報結婚的事實和在第三國共同報稅?他若以個人的名義轉賬和報稅,那你們共同的部分的確很難界定;請問妳在第三國這期間有在台灣繳稅嗎?還是已遷出戶籍?妳有告知妳在台灣的銀行妳結婚了(身份證配偶欄的更改或冠夫姓)?你們在第三國有共同帳戶嗎?

在要離婚時證明當初結婚的法律效用,的確是很傷人。妳要收集的證據很多,不論妳要堅持還是放棄,祝褔妳!









發表於 2009-9-25 22:39:46 | 顯示全部樓層
每次上來看到這篇有回覆都馬上來看看
雖然我沒什麼幫的上忙的 但希望你知道 大家能幫的都會盡量
第一天晚上看到你的PO文 讓我這個也是丟下工作 (還是自己開的公司) 嫁來德國 的台灣妹難過之餘也開始擔心了起來


因為我跟SYJ的情形有點類似的地方是 所有的文件我都沒有 都是我先生一手處理的 我在德國也沒有戶口 ...
因為我都用自己台灣帳戶的錢 到今年生小孩沒收入 才開始在我強烈要求下拿到他的ATM卡 所以我也沒什麼安全感
加上他的家人 一直認為我是為了"別"的目的嫁給他的(護照 / 金錢) 所以他的家人在這方面 告訴他要"堤防" 我 我也就不太想提
本來要簽"婚前協議"也沒簽成 (因為我很擔心syj的情形也會發生在我身上 所以我婚前一直想爭取這方面的保障)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同學 在幫syj 的同時 也可以幫"已經"嫁到德國來的同胞提醒 有什麼是需要"注意" 的事情呢?
還是要自已留檔的文件之類 ?


最後 希望你一切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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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urh + 1 辣媽是超有勇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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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5 22:48:21 | 顯示全部樓層
德國婚姻法中如果沒有婚前協議
一概默認婚後財產增值部分均分
遊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


[ 本文最後由 catwyc 於 2009-9-25 23: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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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858bb858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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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5 22:50:06 | 顯示全部樓層
對了 生小孩的話
如果是家庭婦女
政府每月給三百歐的父母金給一年
遊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


[ 本文最後由 catwyc 於 2009-9-25 23: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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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en + 15 推~~一姊真的就是一姊!!
chun_yil + 1 感謝分享
子水 + 1 兒童金現在是164歐了。
wang.hurh + 5 一姐實在很熱心!
lieberherrchen + 5 善心人仕,實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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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6 08:53:1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大家真的必須深思熟慮.免得在德國過的比在台灣還不快樂
像樓上所說得.被對方家人懷疑.或是提防.還要在強烈要求下才能得到一種本該有的待遇.
自己在這裡又沒有生活能力(是指經濟獨立.或是工作能力)的話
這樣對方到底是什麼心態?我不敢想像

真的是很鬱悶...尤其是什麼都交給先生處理.或是他根本也不讓你"關心"這種東西
希望大家不要有那種...男人可以處理任何事的想法...
他們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拋棄你.而當你沒有任何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更容易落到這種處境

希望大家都能抓住自己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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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ria + 1 對阿~~(附和瑪她姐, 順便問聲好~~好久沒fol ...
mmarta + 1 不管如何,還是要瞭解自己的權益保護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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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26 11:11:02 | 顯示全部樓層
想幫忙但是比較少接觸到這方面專業的律師,
剛剛突然想到我知道有一家在科隆的律師事務所他們有說中文的律師,
以前常常經過這家事務所,
他們的招牌就有寫中文。
之前曾經因為工作方面想找北萊因邦的法律諮商也有人建議過這家,
剛剛看了一下他們的服務範圍也有包含婚姻尤其是跟外國人結婚方面的,
雖然不是在 Duisburg,但還不算遠,他們也說中文,或許也會讓你心安一些,
打個電話跟他們聯絡看看,
這樣跑一趟科隆應該值得。

建議你不要用中文看他們的網頁,
剛剛看了一下中文的介紹比較簡略,
如果沒辦法看德文,可以用英文看。

http://www.asialawyer.de/index.html

另外也提醒你一下,
有些律師對於低收入的委託人有不同的收費方式,
會比一般收費便宜很多。
記得問一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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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2:34: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Einsicht 於 2009-9-23 18:39 發表
德國的律師幾乎都會說英文的; 親自到德國來, 這種律師很容易找的

http://www.krstwe.de/site_en/index.php (英文)

http://www.friedrichs-rechtsanwaelte.de/en/welcome (英文)




...


Einsicht您好,
這兩個網站我都有進去看,其中一家沒有處理婚姻法,另一家英文網站上雖說他們有處理離婚案件,但我寫信給他們,他們的回覆是:
"It is an interesting contact, but I´m not able to write all my answers and messages in English language. Therefore, I cannot help you." 所以還是無法幫忙.
不過還是非常感激您所提供給我的資訊! 謝謝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2:3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uck 於 2009-9-24 02:33 發表


許大姊目前很忙碌

掛在 SKYPE 也沒回應

她現在應該粉難抽空處理這類事宜


許小姐她人在台灣,她有推薦給我一家律師事務所,不過我寫信過去,這位德國律師回信說他們也沒有處理離婚案件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2:42: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jim 於 2009-9-24 07:04 發表


漢諾威的一間律師事務所有個台灣來的女律師,但我不確定他是否有接一般民事案件,你可以寫信問問看。

律師:Peh-Wen Lin(← 直接點)

網頁上有他的 Email,你可以寫信問問看。但建議先用英文,以避免他們事務所的電腦因為不能 ...


這位林律師我也連絡了,不過她也沒有處理離婚案件.
不過還是很感激Jim你提供的資訊!謝謝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3:00: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anita 於 2009-9-24 14:45 發表


無論事情最終結果如何
我只想對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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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妳

婚後妳們於德國並未辦理登記
那台灣呢  妳們有回台灣登記已結婚嗎

若以我所知
妳與妳先生皆是外國人的身份 在第三國辦理結婚  並於 ...


Anita您好,非常謝謝妳的資訊.

我們沒有在台灣登記,因為台灣記登要雙方在場簽名。我婚後雖然常回台灣,我先生只跟我回來過兩次,他待的時間都很短,都是因為家裡有事,來去匆匆,也就沒去登記。
我沒辦法在第三國進行法律訴訟強制要求他履行婚前協議,我問過當地的律師了,因為他已離開第三國,除非他又回到那個國家,我在那裡打官司才會有意義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3:50: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ia 於 2009-9-25 16:26 發表
只要他沒負債,妳應該都可以拿回來的,前提是妳清楚他的財務情形,包括婚後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執行婚後財產共同制重點是:

(1)婚後各方告訴其銀行,你們結婚了。
(2)合報稅。

第一點的重點是,銀行知道他婚前和婚後財產的區分和 ...


Pia您好,
很感激您提供的資訊。不過我說明一下,我們簽的是夫妻淨益共同財產制,而不是共同財產制,所以我不是要求他全部的財產要給我一半,要他履行的是他婚後資產增加的部分必需給我一半。
我們在第三國時並沒有共同帳戶,我們沒有一起合併報稅,因為他的稅是在第三國繳,而當地的稅制完全看他的年收入,不會因他有扶養親屬而減免,所以我對他而言在第三國並沒有稅務上的優勢。倒是他跟將他派到第三國的德國總公司有協議,公司必須彌補他在兩國間稅務上的差額,因為稅是在第三國繳,而在第三國繳的稅比德國高出許多。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3:56: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lieberherrchen 於 2009-9-26 13:36 發表
Dear syj,

我可以了解您現在的心情.可是既然碰上了也只有面對.今天上午我已經用mail聯絡昨天告訴您的那位法律系教授.我是把pia給您的意見,請這位教授再過目,且讓他看看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此外,我又想起一號人物,他 ...


沒關係,我可以等。我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幫忙!!
 樓主| 發表於 2009-9-26 14:34: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有關稅的部分,我當初貼文的時候太急了,沒有說清楚。我說明一下。

我先生因為派駐在第三國所以稅是在第三國繳納,但是他的薪水是由德國總公司直接匯到他在德國的帳戶,因為在第三國稅率比德國高,而他已婚在德國要繳的稅較低,所以他跟總公司簽有協議,公司必須補償他稅的差額。所以我對他是有 tax benefit 的。
致於我貼文所說的,因為稅的關係他沒有在德國登記我們的婚姻,指的是,根據他的說法,因為他在德國沒有residence,所以不能去登記我們的婚姻,而他在德國若有residence的話,那麼他在德國的股票及利息的利得的部分等等都要繳稅,他不想繳稅,所以就沒去登記。但他一再強調我們的婚姻是被德國政府承認的,我也去問過,而這幾年因為進出德國都是拿結婚證書去德國大使館申請簽證的,我想說德國大使館有記錄應該就不會有問題,我想說既然我們的婚姻德國政府承認,先沒在德國登記應該沒關係,等搬回德國有了residence再去登記就好。沒想到一切變化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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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 + 2 你可以被登記在他爸媽那州(家庭族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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