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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延簽還是先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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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13 13:37: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是持先讀語言學校再轉大學簽證進來的
最近剛到德國

本來預定先去開戶

爬了文卻發現簽證要六個月以上才能開戶

可是去延簽時不是也要出示銀行財力證明嗎?

那我應該先做哪件事?

還是說延簽的財力證明海外的銀行也適用呢?
發表於 2013-10-13 13:42:12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到德國的一組行政流程

找到住所
----
居住登記(Anmeldung)
----
銀行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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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保險
----
延長簽証


這一組是必要流程
一環扣著一環

可以開戶的
或者只有很少的銀行有這種六個月的規定

延簽海外銀行財力証明可使用,但或許需要公證

[ 本文最後由 IOP 於 2013-10-13 13:44 編輯 ]
發表於 2013-10-14 05:46:56 | 顯示全部樓層
開戶需要的是Anmeldungsbestätigung,跟簽證無關
除非妳是要開DKB之類的網路銀行

如果有被要求,那換一家銀行開吧

海外銀行存款適用與否是外國人處的認定,能不能用說不準,不過無論海內外,存款多說服力就強
發表於 2013-10-15 21:45:35 | 顯示全部樓層
只要拿的是能延簽的簽證入境,能先開戶就先開吧~倒是有些銀行行員會搞不清楚我們這種入境用3個月簽證,而拒絕開戶。
遇到這情況也別慌,找另一家銀行或分行,或找另個行員承辦時再去。
發表於 2013-10-18 22:48:22 | 顯示全部樓層
在銀行開戶前要先取得Meldebescheinigung,之後在銀行開戶時需要出示此證明;開戶時不要說只使用六個月,若被問及就說一年好了,否則銀行會出於成本考量不給開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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