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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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學業完成後徹底回國的補助金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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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3 20:37: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尊重 學業完成後需要資訊 版主對其版面走向的決定,

所以我在這裡另開討論串。

以純粹就事論事的立場提出疑問,

根據公約

第五條        (會員之權利與義務)
④會員發言應以申述事實個人觀點為原則,嚴禁人身攻擊散布謠言不得有侵害他人權利、違反中華民國(臺灣)法律之情事。未經原發言會員同意,不得轉載其圖文於本論壇外,亦不得將其圖文從事商業行為以圖利個人或他人。

該篇留言 #2, #4, #7, #8 所論述的是提出他們針對此主題的看法以及想法,
一如其他各篇討論串的討論一般。
在真正的結果出來之前,
大家都只是分享所知的消息、所相信的可能性,
來進行討論。
更何況在德國的同學們應該都有這樣的共識,
同樣的資料、同樣的準備,常常產出的結果還需要將運氣納入考慮而會有不同的結果。

今天同學們都只是就這個主題貢獻他們所認為的事實,
而不是散佈一個他們確認已經不是事實的論述來造成誤導
所以應該不是散布謠言才是。

今天德國台灣同學會網站最重要的是分享資訊以及強化留德台灣同學的向心力,
希望我們可以持續地朝這兩個方向進行,
共同維護一個讓大家感到自在的平台在這裡彼此尊重地暢所欲言,互相扶持,並共同分享訊息。
這其中可能也包括了釐清原本誤以為是事實的誤會。

而這依靠的是大家的不吝分享、貢獻。

以上是一點對於網站能夠保持自由發言風氣的一點建議以及希望。

希望不會冒犯任何人。

評分

參與人數 3現金 +45 收起 理由
spicyfish + 10 我很贊同
xbio + 15 我很贊同 分享資訊以及強化向心力
layin1 + 20 非常非常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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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3 21:20:34 | 顯示全部樓層
你上面那些數字的文章,要不要將文章轉過來?
(我的文字部分請不用轉過來,我沒興趣參與那個話題的討論)
不然我到23:40一併全刪,沒人知道你在說什麼了!

我要說的是,
我身為該版主版主
我同意你可以將那些文章移動或跟此文合併討論相關主題,
但不包過我的文章。

至於版面的走向,我已經清楚交代,我的要求很簡單,
請當事人的發言觀點,請提出理由,
那是一個法律問題,提不出理由
或討論與主題無關的政治問題,
請他們移駕他處討論,不移,恕刪!

為何我認為那是政治問題,
因為德國確實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
有沒有人需要這筆錢,讓同學自己考量,
不需要給別人這種政治壓力!

我管理的兩個版面期待能提供同學相關資訊
或是真的有人已經申請過的經驗分享!

又,刪文文化不是我先發起,但我覺得這也不錯,
大家認真一點看待一些事情也對!

其他的部分,發文者是不是自在,我想與我管裡的版面無關,
他自己在發言前本來就應該弄清楚版規,有誰可以天天幫他們切割主題,
更何況他們都擁有這些權限,為何自己不切割或移文呢?

我不知道討論那些語言考試的資訊與留學資訊,
有什麼空間可以自由發揮,有什麼空間可以不自由發揮。
就實事求是就對了!

我只是做好版工整理文章與分類的工作,
我不希望討論串過度紛亂,東扯西扯一堆!
畢竟那裡不是酸甜苦辣版或心情分享之類可以哈拉的版面。
網站這類似的版面夠多了,有些地方應該要有所節制。

總之,我個人在不同版面,我的發言風格本來就不一樣,
就像一個人在不同場合本來就應該表現出「適當的行為」
這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麼不妥。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2-13 21:31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1:35:52 | 顯示全部樓層
yzk 發表於 2007-10-24 09:58
Die Partnerländer
Ab dem 01.01.2007 wird die finanzielle Förderung für Rückkehrende Fachkräfte in die nachfolgenden 23 Partnerländer angeboten:

Afghanistan, Ägypten, Äthiopien, Bolivien, Brasilien, Chile, China, Georgien, Ghana, Indien, Indonesien, Jordanien, Kamerun, Kolumbien, Marokko, Mongolei, Pakistan, Palästina/Israel* (betrifft Palästinenserinnen und Palästinenser, die nach Israel oder Palästina zurückkehren) Peru, Syrien, Tunesien, Türkei und Vietnam.



[quote]renemcc           2007-12-12 22:30          評論          +1           請提出理由,若不能,恕刪!
lumix           2007-10-27 16:41          現金          +1           oh!oh...
catwyc           2007-10-24 09:58          現金          +6           感謝分享

(Quelle: wie oben)

...就別忙了吧![/quote]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1:39:37 | 顯示全部樓層
chuck 發表於 2007-12-12 22:34

上面列舉的國家似乎沒有台灣

往好處想

德國認台灣是已開發國家 所以不需要補助

往壞處想

德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所以不需要額外列出

第二種情況的話

如果去申請

是不是代表認同德國這樣的看法?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那如何還能理直氣壯的說 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能有好處 就變成中國的一部分 有壞處 就跟中國切割

以上為個人淺見

[quote]renemcc           2007-12-12 23:46          評論          +1           想聊政治理解問題請你將文章移到適當版面!
[/quote]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1:44:11 | 顯示全部樓層
yzk 發表於 2007-12-13 04:30

[quote]原文由 renemcc 於 12/12/07 22:23 發表
為何別忙呢?
可以請你說明一下理由嗎?

上面不是有包括CHINA嗎?
還是你有更精準的法律條文可以證明你的論點呢?
在我看來,如有需要的人還是可以提出申請的。


有需要的人當然可以提出申請,有人說「不可以申請嗎」?

如果有同學持台灣護照申請成功的,請出來發言,和大家分享一下。

[ 本文最後由 yzk 於 2007-12-13 05:08 編輯 ]
renemcc           2007-12-13 11:28          評論          +1           想繼續討論,請移到適當版面,謝謝!
renemcc           2007-12-13 11:27          評論          +1           請問那別忙了是什麼意思呢?

[/quote]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1:46:55 | 顯示全部樓層
chkuo  發表於 2007-12-13 05:17

證明這是「謠言」之前就要刪了嗎?

如果有人持台灣護照去申請, 卻被打了回票, 那 yzk 兄所貼的回應就「不是」謠言,
而是幫想要申請的人省了一道功夫, 或者若干尷尬場景的有用文章.

屆時, 一姐提供的資訊才是錯誤的.
但我想大部分的同學都不會認為一姐「造謠」,
因為她是一片好心提供資訊給大家.

yzk 不也是如此嗎?
他特地去查詢, 提供資訊給大家, 即使這資訊或許需要進一步驗證.
但再怎麼說都不需要羅織「造謠」這個罪名給他吧?
(但在我看來 yzk 兄提供的才是正確訊息. <-- 這句話又讓我的回復增加了被刪除的可能性. )

如果此處版主堅持要刪,
勞煩 yzk 兄貼到 Dortmund 版來吧.
那個版的現任版主很混的, 只會上站, 不會刪文.

[quote]yzk           2007-12-13 14:28          評論          +1           熱情邀請,後生銘感五內!
renemcc           2007-12-13 11:29          評論          +1           文章請於今天23:40前,若沒轉移,恕刪 ...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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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現金 +10 收起 理由
paying + 10 那再幫你加分一次,感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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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2:05:27 | 顯示全部樓層
你上面那些數字的文章,要不要將文章轉過來?
(我的文字部分請不用轉過來,我沒興趣參與那個話題的討論)
不然我到23:40一併全刪,沒人知道你在說什麼了!

我要說的是,
我身為該版主版主
我同意你可以將那些文章移動或跟此文合併討論相關主題,
但不包過我的文章。

至於版面的走向,我已經清楚交代,我的要求很簡單,
請當事人的發言觀點,請提出理由,
那是一個法律問題,提不出理由
或討論與主題無關的政治問題,
請他們移駕他處討論,不移,恕刪!

為何我認為那是政治問題,
因為德國確實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
有沒有人需要這筆錢,讓同學自己考量,
不需要給別人這種政治壓力!

我管理的兩個版面期待能提供同學相關資訊
或是真的有人已經申請過的經驗分享!

又,刪文文化不是我先發起,但我覺得這也不錯,
大家認真一點看待一些事情也對!

其他的部分,發文者是不是自在,我想與我管裡的版面無關,
他自己在發言前本來就應該弄清楚版規,有誰可以天天幫他們切割主題,
更何況他們都擁有這些權限,為何自己不切割或移文呢?

我不知道討論那些語言考試的資訊與留學資訊,
有什麼空間可以自由發揮,有什麼空間可以不自由發揮。
就實事求是就對了!

我只是做好版工整理文章與分類的工作,
我不希望討論串過度紛亂,東扯西扯一堆!
畢竟那裡不是酸甜苦辣版或心情分享之類可以哈拉的版面。
網站這類似的版面夠多了,有些地方應該要有所節制。

總之,我個人在不同版面,我的發言風格本來就不一樣,
就像一個人在不同場合本來就應該表現出「適當的行為」
這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麼不妥。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2-13 21:31 編輯 ]



我絕對尊重版主對自己的版面風格走向的決定。

會發這個文主要是因為,

1.與版主對於謠言的定義不一

   因此引用公約以確認『個人觀點』與『散布謠言』間的差別。

2.擔心該討論串因此造成的事實面向偏頗

   未成確定事實的可能性都有可能將來成為事實而應予以被討論之權利。

3.憂慮網站風氣將處處緊張沒人願意分享

因此上來發文。

版主當然可以不需要擔心發言者是不是自在,
減低花費在分割合併上的時間。
但是如果從此大家發言都不自在而不想發言,
最後沒有文章,後進無從找資訊,
可能也不會是版主所樂見的。

是不是政治問題是一個很模糊的界線。
事實上由我們的簽證來看,
許多同學確實有 TWN 與 CHN 的差別,
但是中國不同省的同學並沒有不同的簽證。

從這裡來看,
幾位同學提到的在德國 TWN 不等同於 CHN 並不是謠言,
而是論述可能性的個人觀點。
所以並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在申請補助金時的實際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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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3 22:35: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mmarta 於 2007-12-13 22:05 發表



我絕對尊重版主對自己的版面風格走向的決定。

會發這個文主要是因為,

1.與版主對於謠言的定義不一

   因此引用公約以確認『個人觀點』與『散布謠言』間的差別。

2.擔心該討論串因此造成的事 ...


本人尊重各位版主的對管理版業的管理形式

但是對此話題
我個人認為也是一種資訊的交流
此網站的目的不是在此嗎?
而且個人的經驗與所聽的事情早就會有差異性
藉由在網路上大家討論後
(把大家所知道的一起加以討論)
總會有人對此有經驗的出來寫一篇經驗談
這樣以後有需要的人就可以去申請啊(如果可以話)
自己沒有需要 不代表別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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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ying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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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3 22:39:2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同樣尊重各位言論的自由。不過,請不要扭曲事實,第二篇發文者要大家就別忙了,希望大家不必去申請了,我有要求提出理由,最後沒有,我以散佈不實消息刪除。其他衍生問題,我也認為可以是有趣的議題,不過我已經建議轉移他處繼續討論,因為與該主題無直接關係,這些文字都不是所謂「經驗分享」。目前各版的特色與版規,正在建立,或許一開始不習慣,不過慶幸的是,大家都說尊重我的決定。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2-14 12:23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3 22:52:5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同樣尊重各位言論的自由,我也認為這個議題很有趣,不過在那我建議轉移他處繼續討論,目前各版的特色與版規,正在建立,或許一開始不習慣,不過慶幸的是,大家都說尊重我的決定。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2-13 22:40 編輯 ]


尊重。

大家都是理性的討論。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4 02:25:55 | 顯示全部樓層
上面有關我發文的部分可以請馬小它刪除嗎?
我沒有答應,我的文章被保留下來喔!
謝謝合作!

PS. 等你刪文之後,我明天自己會刪掉本文!


可以,我尊重你。

但是有一篇你的文章 paying 有評分,
我希望徵得他的同意之後一併一起刪,
對他表示尊重,
希望你也能夠諒解。

或者如果你非常介意的話,
我可以先刪除其他你的文章。

請讓我知道你希望怎麼樣的作法,我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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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renemcc + 1 抱歉太慢了!我以為你沒反應,我自己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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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7-12-14 02:44:07 | 顯示全部樓層
renemcc           2007-12-14 02:27          評論          +1           抱歉太慢了!我以為你沒反應,我自己刪了!


嗯,我只能在這裡表達我對你這樣舉止的驚訝。

我想我之前的文章是稱之為引用,

需要整個討論串引用以期表現事件全貌。

但是沒有在得到回覆的狀況下就被刪除了,

是蠻讓人遺憾的。

但是遺憾的不是我個人或者 paying 的不被尊重。

我想我言盡於此。

一如一開始所言,

我期望的是理性的討論,很遺憾網站沒有這樣的風氣。

評分

參與人數 1短評 +1 收起 理由
renemcc + 1 同感,我也覺得大家嘴巴只會講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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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4 02:56: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mmarta 於 2007-12-14 02:44 發表

嗯,我只能在這裡表達我對你這樣舉止的驚訝。

我想我之前的文章是稱之為引用,

需要整個討論串引用以期表現事件全貌。

但是沒有在得到回覆的狀況下就被刪除了,

是蠻讓人遺憾的。

但是遺憾的不是我個人或者 paying 的不被尊重。

我想我言盡於此。

一如一開始所言,

我期望的是理性的討論,很遺憾網站沒有這樣的風氣。


請你回去看第二篇,我從一開始就表明說,
不要包括我的文章。請明察!
我對你移文加入我的文章,
我才感覺遺憾與不被尊重呢!
所以請你不要本末倒置!
我已經盡到告知義務,
其他部分不是我應該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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