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ketsun 發表於 2018-10-27 22:17:57

2018/19年冬季學期期初會員大會-監察人報告

柏林及布蘭登堡同學會自從經歷前前任會長自行延任與刪文的事件後,終於在2017/18年冬季學期再度舉辦會長改選,並在2017年年底做成要求前前會長歸還不當使用會費的決議(實際支出於前前會長系上科學之夜活動為873,51€,但可以扣除代表處補助的750€與印製文宣費用70€)。本來這個事件到此已告一段落,但我於本學期開始接任監察人、得以查看同學會資料後,發現有兩點與過去事件相關的資料可以供同學了解:

1. 代表處教育組曾請前前會長確認:科學之夜在柏林市政府主導的情況下,可以以柏林台灣同學會的名義參與嗎?由此可知,教育組並不是對於科學之夜活動能否作為同學會活動全無疑問,不過在我可見的往來信件中,並沒有看到前前會長對教育組所提問題有任何回覆,但在後續的信件中,卻發現代表處的補助款從原先擬給的450€調整為750€。(參見:https://imgur.com/a/2o91PjV)

2. 2017年9月在柏林同學會與德國台灣同學會的FB上發生短時間內連續刪文的事件,而刪除的文章均是關於一間現已歇業的柏林台灣餐廳的負面消息。何以當時柏林同學會與德國台灣同學會會同步刪文,並不清楚,但當時刪文的兩位管理員均稱兩人沒有私交、不熟,也不清楚為什麼會有同步刪文的情況,同時德國台灣同學會的管理員更說沒有參加過柏林同學會的活動。但在同學會信箱中,可以看到2017年4月份有一份兩人通電的紀錄,內容全是關於柏林同學會的會務,包含帳務與活動的計畫。(參見:https://imgur.com/a/jMx6hjK)
提出以上資料,並不是要追究誰的責任,也不準備下任何判斷。前前會長應負的責任業已經2017年12月的會員大會決議。但因為監察人可以看到同學會信箱,因此比一般會員更容易接近過去事件的真實,而由監察人提出其所能看見的這個側面,讓所有會員能更了解會務真實的運作狀況,正是此職位的意義所在。
經過2017年的事件,同學會為避免弊端,已將章程修正為:同學會不再向會員收取會費,所有活動支出均於扣除教育組補助後由同學自費攤付。也因此,依章程規定樹立起依屆次為準的會員登記制度十分重要,希望這個改變能讓柏林及布蘭登堡同學會克服自身過往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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