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vagus0620 於 2009-4-19 17:44 發表
我再這邊工作不到一年,是我自己辭職的,因為研究的方式跟當初講的不一樣,我到這邊以後一直在等別的實驗室寄樣品給我......我擔心照這樣走下去,發不了paper,所以決定回台灣接教職.
所以是在我遞出辭呈後,外事局馬上 ...
關於簽證與合約
簽證寫的很明白, 是跟著合約走的!
如果合約又扯到薪水的問題, 就想清楚,
1. 趕快找到下一個位置, 請對方盡速申請新的合約(不過既然有工作機會, 就不用留戀這麼多);
2. 請現在的老闆(or 秘書), 寫個類似 "guest contract" 的合約, 就是沒有幾付薪水的合約, 這樣一般老闆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3. 善用自己的假期, 將假期集中到最後, 利用合法的薪水幾付期間, 趕快準備離開的大小事
[ 本文最後由 wang.hurh 於 2009-4-19 19:1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