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ettymengca 於 2008-3-8 15:54 發表
為什麼工作簽證的老婆不能工作 (先生持工作簽證) ??? :sXe46cV:
我不要當家裡蹲 :sxY91I5: 我們家每個月交很多稅, 可是太太連工作權都沒有.
有時覺得自己連留學生的權益都不如. : ...
也來插一下話
因為您拿的是依親簽証, 是依"來德國工作的先生" , 目的不是來工作
如果要工作允許, 也必須得在來德國前先申請工作簽証
依照德國所得稅法中的 Ehegattensplitting, 收入少的那一方 (通常是女方) 每個月真正落入袋中的淨所得 Netto, 只剩不到原來的 45% (稅級五),
收入愈高, 要繳稅的比例愈高, 剩的淨所得愈少
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德國的職業婦女, 在婚後, 尤其是有小孩之後, 寧可選擇留在家中相夫教子
所以就算您有工作允許, 也找到工作, 有固定收入, 到時可能像大部份的德國職業婦女一樣哀號, 賺的所得都貢獻給德國政府了
P.S. 您先生目前的稅級應是 3, 扣除所得稅和各項社會保險還有約70% 的淨所得. 比起一個單身漢的月淨所得不到 60%, 其實己經少繳很多稅了.
[ 本文最後由 Salvina 於 2008-3-9 21:0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