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一年半了,我拿的居留種類是 Aufenthaltserlaubnis,
但這幾個月我老闆不確定是不是要我, 但這幾天告知沒工作,
但我想繼續找工作, 而我的大問題來了!?!?!?!?
我的簽證到期日是七月31號, 現在是六月底,
我下星期要必須回台~~~~而且已訂好機票,變成八月底回德!
所以問題是: 我可以請台灣這邊出個臨時三個月的簽證嗎?
然後我到德國再辦延簽,當然我仍有居住地方,財力證明也可提供,
因為實在太趕了,太驚嚇了~~整個來不及做反應,不過我大概了解
我若很早提延簽,aufenthaltserlaubins可能可以多一年,
但就是因為當時不清楚, 最近才發現可以.......
救命阿~~~如何補救?
不想用觀光簽證, 被限制天數,90天慢慢數很想哭!
誰有經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