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台灣同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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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怎樣看這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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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3 14:05: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大年初的話說跟一位好友聊到一位共同認識的朋友正在辦離婚, 彼此為了爭奪小孩無所不用奇擊, 我們都有感嘆當人相愛是那麼的熱情當人要結束這感情又是那麼的傷人.這是教人情何以堪呢.  話說這位朋友是在大學時認識她現在的德籍老公兩人相當相愛女方甚至不顧父母的反對結婚而來到德國.  兩人一起工作也有了小孩
可能是教育的理念不相同及對德國文化未能溶入而日積月累造成彼此間的隔閡跟不滿及反目成仇到演變成今日要對簿公堂爭奪小孩~埃~看了真令人不勝悉噓. 再者這朋友雖在這裡住了蠻長的時間對德國法律認識很薄弱, 總的聽起來她現在在法律上處於相當不利的立場. 心裡真是為她難過阿~

ps. 報歉阿~中文好久沒寫了~寫的亂七八糟的~請見諒阿~

[ 本文最後由 馬甲丙 於 2011-2-3 14: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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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an47 + 1 對岸的萍聚網有很多這樣的討論.... ...
lumix + 1 只能祝福和平收場,外人真的難說什麼... ...
shuhsiung + 1 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
catwyc + 1 找律師了沒?
綠野 + 2 "融"入,“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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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3 18:39:37 | 顯示全部樓層
律師聽說是請了但是這訴訟是有的打~ 我不知道為什麼想起她的處境就真的很替她難過尤其在這時後
又想到我們這些嫁到這裡的姐妹们不發生事情還好要是有什麼像這樣的事情發生~身旁要是都沒有什麼家人
或朋友的依靠那真的是很難奮鬥下去~ 有時想想真不知道是否還留在這裡? 這裡的人是虛有其表敗絮其中
有一天我還是要回家的~
發表於 2011-2-3 19:05:15 | 顯示全部樓層
well,說真的 如果不喜歡這裏  我覺得能早點回去就早點回去  不然其實很痛苦
(當然啦  喜歡不喜歡也是會變得~~ )
不過有小孩的確是比較麻煩
尤其是爭取撫養權的話(聽說有些法官會因為 女方有可能將小孩帶走 以至於男方無法探視  所以把監護權判給男方的bosm93)

所以 碰到這個狀況  說真的 找個好律師最實際
其他的都是多餘
畢竟 人渣到處都有  就算嫁/娶台灣人  也很難保證枕邊人不會在多年後變成人渣:111:

[ 本文最後由 catwyc 於 2011-2-3 2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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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sonrisa + 1 最後一句真是經典!
Vanessa1 + 5 最後一句好中肯阿
joan7417 + 2 推最後一句 中肯~
Yuki + 5 推最後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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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4 09:20: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atwyc 於 3/2/2011 19:05 發表
well,說真的 如果不喜歡這裏  我覺得能早點回去就早點回去  不然其實很痛苦
(當然啦  喜歡不喜歡也是會變得~~ )
不過有小孩的確是比較麻煩
尤其是爭取撫養權的話(聽說有些法官會因為 女方有可能將小孩帶走 以至於 ...


我認為說話的方式有很多種, 看的事情也應多面的思考
要說出的話更是要慎重.  如果一個自身所受的高教育的人話是這樣的隨
便說那跟未受過教育的人無法辨認是非的人有何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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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wyc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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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4 16:56:3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和我先生結婚之後在台灣共同生活了六年,在歐洲也住了將近十年。許多在這裏會發生的問題在台灣也同樣發生過,不同的只是使用的語言文字不一樣罷了。


一直以來對自己說,當初既然有這份嫁人的勇氣,今天就要有面對問題、解決困難的擔當。個人以為世界上除了父母外,真的能靠的只有自己,其他就算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他們也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最後要面對和解決問題的還是你自己,所以一定要養成求人不如求己的習慣。


之前我曾詢問過相關機構有關父母親離異,會不會因為女方是外國人而將子女判給男方的問題。依照德國的法律,外籍人士和本國人享有同樣的法律保障,法官並不會因為母親是外國人就把子女判給男方,除非女方說過要把小孩帶回自己的國家。一般來說母親是和孩子最親近的人,尤其是有幼小的孩童,除非母親並不適合照顧孩子,譬如吸毒、酗酒或虐兒等情況發生。所以在雙方正式離婚前分居的一年時間裏,做母親的是不能帶孩子離開德國境內的。


德國有許多家庭婚姻相關的咨詢機構,請多上網查詢。除此之外,家庭版裏也有一些介紹諮詢機構的文章,請大家多爬文閱讀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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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eetian0417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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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i + 10 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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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6 09:45:2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也經歷過一場災難
問題的確不是出在於語言溝通,而是個性問題
只是語言表達的有限(不管哪個語言都不是雙方共同的母語),以及自小文化教養使得看法認知差異拉大,這些額外的因子常導致破口更難挽回
異國婚姻需要更大的愛與寬容,還有耐力毅力
有勇氣選擇它,就該有足夠的勇氣面對當初沒預期到額外加添的問題
自己要面對之外,我相信有信仰的力量可以化為更大的助力
願神祝福您那位朋友!
想說,離婚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不到最後關頭,仍然建議應當想辦法挽回
因為嫁誰娶誰其實都有各種問題要面對
若是彼此的個性問題能對付了
以後嫁誰娶誰都一樣幸福
我真誠禱告願神的愛引領大家在異鄉生活順利,更重要是面臨問題時,願上帝能加添諸位夠用的力量與智慧來面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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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many_guy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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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6 12:16:5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同意子水說的,德國法官並未偏袒德方。法官在意的是,(1)雙方撫養小孩的金錢額度。(2)提供小孩穩定的成長環境。看小孩的年齡,若在德國出生成長,當然以“不改變現況”,以小孩最熟悉的生活方式為主;若德國是出生國和成長國,當然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3)此篇臺灣女性,若能在德國留下,其實勝算很大,若她不上班,不請保姆,能證明是小孩每天最重要的生活親人的話,且願意離婚後留在德國,能證明對德國文化的融入(德文語言証明等),且同意分享撫養權;那德國丈夫要付贍養費給母親和小孩在德國的情形很高。(4)但臺灣女性在德國生活失敗受挫後,爭取一方撫養權,和回歸祖國的意願超高,這對撫養權是超不利的決定。若女方回臺灣當單親媽媽也是要(找)工作,這跟男方在德國(已)工作,沒有不同的地方;那工作的穩定性和金錢額度是很重要的一環。若女方沒有家財萬貫的背景能證明她不用工作就可以在家照顧小孩,失利的情形偏多。個人認為,同享撫養權,是對小孩成長很重要的一環,畢竟小孩是法律上“婚姻中共同的產物”。不過清官難判家務事,爭吵的前因後果,委屈憤怒,就屬當事人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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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8 00:58:48 | 顯示全部樓層
Liebe 馬甲丙,
呵~這時候我得跳出來對號入座一下, 我就是妳那故事中的女主角啦^^
我想我大概猜的出來, 妳一定是我六年沒連絡的學姊, 學姊好久不見了, 妳好嗎?
不過學姊...飯是可以亂吃, 話可不能亂講的啦...
``彼此為了爭小孩無所不用其極´´...有這回事嗎? 我怎麼不知道...我先生也許是真的無所不用其極啦, 不過我一直都是秉持一個觀念, 小孩是無辜的, 沒有人有權利把小孩從爸爸或媽媽的身邊帶走, 孩子有權利擁有爸媽雙方的愛.

``女方甚至不顧父母的反對結婚而來到德國´´...我從小就是生活在單親家庭也,哪來的父母呀?

``兩人一起工作´´...我是有工作啦, 不過我先生現在還在大學唸書.

``教育的理念不相同´´...太厲害了, 這點倒是被妳說中了喔^^

``對德國文化未能溶入´´...我在Siegen的德國好友, 其中有兩個小學老師, 財政局辦事員, 造鋼琴與樂器大師而且還是數學碩士(電工他也會, 我家的新廚房就是他裝的...太強了), 經濟學系的準博士助教, 在醫院工作的物理治療師, 芭蕾舞者與瑜珈老師, 經濟法律系碩士, 護士, 物理博士與助教, 會計師, 社會心理學專家, Online-Poker專家(馬的...這傢伙賺的月薪比房屋仲介還多)...等, 怎麼會算是對德國文化未能融入呢?而且從結婚到現在, 上到大小合約下到處理帳單從來都是我一手包辦的, 真的是很難不融入德國文化也.

``這朋友雖在這裡住了蠻長的時間對德國法律認識很薄弱´´, 學姊...妳知道我手邊有哪三本書嗎? 1.Das neue Familien-Verfahrensrecht FamFG-FGG 2.Freiwillige Gerichtsbarkeit 3.BGB, 雖然常常是有看沒有懂啦, 不過我那在Tübingen唸法律的好友會在電話中幫我分析與解釋法律條文, 好友不就是拿來利用的嗎^^

``她現在在法律上處於相當不利的立場´´...我記得上次在法院上我沒有看到妳呀!

``身旁要是都沒有什麼家人或朋友的依靠那真的是很難奮鬥下去´´...雖然家人是真的不在身邊啦...不過上個星期搬家時總共來了八位好友,其中兩位還是好友的爸爸媽媽, 我可是已經把這兩位當作我的再生父母對待了^^

來到德國從求學到嫁人生子已經七年了, 其實我算很滿意在德國的生活, 一個人只要抱持著正面開朗積極的心態去過生活的話, 就算是在第三世界的國家定居也會過的很快樂, 我從以前在台灣生活時就是一個出外靠朋友的人, 對我而言五湖四海皆朋友嘛, 朋友不是萬能, 不過沒有朋友可是萬萬不能^^
我從來沒有異國婚姻的問題, 有的只是全世界所有結婚後的夫妻都有可能會碰到的問題...很正常嘛, 跟異國婚姻有何相干呢?
至於語言溝通的問題...也許我沒有專業德語的能力, 不過當中德口譯人員的能力還是有的啦, 甚至很多初見面的德國人在與我談話以後都以為我是移民德國的第二代, 語言對我而言應該不是婚姻中的障礙吧!

今天會出來插一下花, 是因為那位唸法律的好友覺得莫名其妙, 怎麼會有人把我的家務事搬到這個版面來炒作...
既然都有人為我抱不平了...我就只好出來獻醜一下囉^^
其實寫這篇回應, 也是希望我在德國的生活經驗可以對在德國生活的無助姊妹們有實質上的幫助, 如果各位姊妹們有任何需要婚姻或離婚諮詢的話請直接跟我聯絡吧, 在跟社會心理學專家多次密集的訪談後, 我都快要也變成專家了, 也好~反正我本來就對心理學有興趣嘛^^

好啦...大家也不要再為我不勝唏噓了, 在德國過的好不好其實只有我自己知道, 想慰問我的人可以直接寫訊息給我, 不需要為我暗自感傷啦, 我很好啦, Thx^^

Jo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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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rta + 5 現在一切都好最重要!
immanuel + 1 你確定馬甲丙講的是你? XD
katy + 5 很多人總是喜歡用自己的觀感看事情 ...
catwyc + 5 加油加油
chiehbi + 5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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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8 10:06:58 | 顯示全部樓層
很抱歉~我只能笑笑說號碼可能你對錯了~而我也跟本不可能有學妹的~  你可能跳出來太早了~
另外我沒有什麼要炒作阿~我也不是明星~也不是什麼知名人士 我只是對我所聽到的事說出我的感受而已~如果
你的生活剛好是這樣的情結我只能說純屬巧合, 請見諒了

[ 本文最後由 馬甲丙 於 2011-2-8 10:29 編輯 ]
發表於 2011-2-8 16:09:06 | 顯示全部樓層
Liebe 馬甲丙,
如果妳真的不是那位當年在Uni Siegen當文化大學交換學生的學姊的話, 我願意向妳道歉,
那我可能真的是對錯號入錯座了, 真抱歉!
不過這次的事件其實對大家也都沒有什麼損失, 反而是件好事, 如果可以用我的經驗幫助到別人的話, 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你所說的這位朋友所遭遇的事情真的跟我相差不去的話, 妳可以請她直接跟我連絡, 我一定會想辦法幫她的^^
 樓主| 發表於 2011-2-8 16:46:32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據目前我所知道的情形一切都進入訴訟程序了~ 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已經在幫她了
我跟她其實也算不上朋友只是有幾次的碰面~ 只是知道彼此是台灣人罷了~ 很抱歉這事情剛好
跟妳的情況有點類似~但是請理解我絕對不是幸災樂禍之人~我只是很感嘆對於我們在異國所身處環境
在精神上或是生活上要有接受更大的挑戰及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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