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就程序而言~~
原文由 leomartin21 於 2007-6-27 03:04 發表
1. 誰可以討論?
全部板主都有權力討論
因為事件的發生牽涉到管理者們(該版版主/站長);也因為本站草創時期,還未有一個明確定義的規範條例處理相關事宜;再者本人認為管理者們在這個網站的角色扮演上(對於如何制定出一套有效率的管理方案,同時也維護各會員使用的權益這件事上),就如同議院的立委般,有權利也有義務(為人民-->亦即其他會員)來做這件事(若引喻失當,請包含!!)。
本人的結論就是,各版主們應有義務及全力參予討論--->擬條例-->3讀/或投票通過!
誰不可以討論?
相關人不可以加入討論*xbio immanuel badboz taiwan
為保障參予討論的相關人士皆在事前掌握有充分而完整的資訊以作為討論參考的依據,應假定參予討論者熟讀過且熟悉事件的來龍去脈,並能針對次發表個人意見。
為保障參予討論之與會者在討論進行中不受事前即擁有之資訊外之ㄧ切以影響發言者的立場及論點為目的之其餘資訊,應將事件涉及之當事人排除在外,並請求各與會討論者在討論進行期間勿私下與當事人有任何接觸以保持對事件態度的超然(因為這裡很難直接用禁止的方式)。
所以本人認為禁止事件相關人士參與討論發表其意見是正確。
2. 最後誰來決定 誰來處理? (應該是依照版規 而不是由站長決定)
若討論有結果 依造討論結果 由站長leo代為值行
若是最後討論沒有結果 將舉行板主表決
表決結果以票數多寡決定
Leo雖有站長的身分,但在這件討論案結果後只擁有執行討論結果的權利,並沒有影響或是自行變更討論結果的權利,所以本人認為其擔任結果執行者一角色並無不妥。
就算討論未能獲的一個達成與會者之間共識的結論,必須進行投票表決,相信Leo也會依據討論過程制定出不偏離其之結論選項供投票者願意投下自己珍貴的那一票;在此前提下,不論投票結果為何,Leo身為站長的身分並沒有重大影響討論結果的成分在。投票結果出爐,Leo也只是代為執行投票結果之執行者,同理可證。(es sein denn, 大多數投票者or多於2/1投票者認為投票選項不適切,應另行討論等﹚
3. 討論時間多長? 討論時間一周27/6/07-03/0707 德國時間
若是最後沒有結果 就在04/07/07-10/07/07舉行板主表決
這個程序是ok的吧?!
就討論問題發表本人意見~~
4. 討論內容是啥? 從什麼開始討論起??
第一: 如何處理TAIWAN 與BADBOY與IMMANUEL的紛爭處理方式
個人意見與大多數已發言者相同,贊成針對發言不當者採取
1.管理利用評分機制予以口頭告誡
2.屢勸不聽(例:3次)者處以禁言此id一週之處罰
3.若禁言結束一個月內再犯,則處以馬上禁言例3週之處罰
4.若禁言後仍再犯造成情節重大著則可直接封鎖此ID;至於是否封鎖IP可再討論
第二:IMMANUEL對於XBIO的指控 是否合宜與如何處置?
關於此項,暫不做任何意見回應,需要思考!
====只編輯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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