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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已久的版主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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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0-6 18:05: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剛才在  統計  ---> 管理團隊  發現不少失蹤已久的版主  

也許是課業忙碌而無法抽空上網   最近好像是考試期間 >_<  
但200 天 就有點誇張了   

是否該給版主定一個失蹤的上限天數 ?
譬如 3 個月   項一些blog 的網站   荒廢超過一定期限就會被砍  

而失蹤太久 是否該被降級ㄋ?
發表於 2007-10-6 18:2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aquacloud 於 2007-10-6 19:05 發表
剛才在  統計  ---> 管理團隊  發現不少失蹤已久的版主  

也許是課業忙碌而無法抽空上網   最近好像是考試期間 >_<  
但200 天 就有點誇張了   

是否該給版主定一個失蹤的上限天數 ?
譬如 3  ...


論壇上的版主,尤其是同學會版
有些是該地同學會選出來擔任版主,我們相當感激他們對網站的重視與支持
但每個同學會的運作狀況不一樣,因此會有一些版主不太出現的情形

這個狀況將會在柏林會長會議提出
看看如何一起處理,並鼓勵他們能多多提供當地留學資訊

並謝謝你的提醒~~

ps.漢堡的同學有沒有推代表去柏林?
 樓主| 發表於 2007-10-6 20:53: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rimay 於 2007-10-6 19:22 發表


論壇上的版主,尤其是同學會版
有些是該地同學會選出來擔任版主,我們相當感激他們對網站的重視與支持
但每個同學會的運作狀況不一樣,因此會有一些版主不太出現的情形

這個狀況將會在柏林會長會議提出 ...


漢堡這  要問學生會會長ㄝ   不過他好像要考試  之前在找有沒有人可以代他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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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arta + 1 時間快到了嚕....
primay + 1 如果要來的話,要快點送資料給文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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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0-7 00:24: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aquacloud 於 2007-10-6 19:05 發表
剛才在  統計  ---> 管理團隊  發現不少失蹤已久的版主  

也許是課業忙碌而無法抽空上網   最近好像是考試期間 >_<  
但200 天 就有點誇張了   

是否該給版主定一個失蹤的上限天數 ?
譬如 3 個月   項一些blog 的網站   荒廢超過一定期限就會被砍   


我建議ID超過三個月沒登錄就砍掉,不管是誰都一樣。
但是砍ID一定要連他所發文文章一起砍嗎?
這樣會影響整個討論串,
因此可不可以我們只砍ID
但是文章可以保留呢?
這可以被避免掉嗎??
可以請公公解答一下嗎?

其次,版主失蹤三個月才降級會不會太仁慈了點?
我覺得版主沒請假,失蹤兩星期就可以拔掉了,
要這種版主有跟沒有沒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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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ay + 1 砍Id會整個文章都不見,詳pa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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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8 16:35:28 | 顯示全部樓層
定版主離開一百天後解除版主職位
這樣的時程大家可以接受嗎?

定一百天是因為百日,科科
發表於 2007-12-8 16:49:43 | 顯示全部樓層

重申一下我的建議,
版主失蹤三個月或一百天才降級會不會太仁慈了點?
我覺得版主沒請假,失蹤一個月就可以拔掉了,
要這種版主有跟沒有沒什麼兩樣。

PS.

如果是因為「百日」的原因,才要拔掉版主職位,
愚以為,以現代化社會的快速與講效率,一切從簡的生活步調而言,
七七四十九天之後就可以拔掉了。科科∼

不過以上是開玩笑的,
我還是主張, 一個月沒請假就可以拔掉!




[ 本文最後由 renemcc 於 2007-12-8 17: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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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8 17:3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10-7 00:24 發表


我建議ID超過三個月沒登錄就砍掉,不管是誰都一樣。
但是砍ID一定要連他所發文文章一起砍嗎?
這樣會影響整個討論串,
因此可不可以我們只砍ID
但是文章可以保留呢?
這可以被避免掉嗎??
可以請公公 ...


我很贊同!!
就跟我好久以前發過的文章一樣
如果很久沒上站,不管是誰就應該要砍id
要不Id晾在那是不是也會浪費網路資源啊
發表於 2007-12-8 18:13:4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道是否ID晾在那邊會造成浪費網路資源? 如果是的話,那還有很多失蹤會員,是不是也應該一併處理?
個人比較贊成在一定時日之後先解除版主職務,因為直接砍ID可能造成討論串的消失.如果決定砍掉ID的話,必須先把討論串的問題處理好.
另外,是否可以請站方先行通知失蹤的版主,如果他們已經沒有意願繼續擔任,那麼解除職務是毋庸置疑.
未請假而且失蹤的時日,大家可以討論一下以多久為限,以何時起算,並通知失蹤的版主,以免造成日後的抱怨或問題.
會員的部份,可以在註冊之時提醒注意.
個人淺見.




[ 本文最後由 Charlotte 於 2007-12-8 18: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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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8 19:08:55 | 顯示全部樓層
砍id是不會造成網路資源的很大空間佔用
麻煩的是,回答問題的內容比問問題的內容還重要
也就是說,可能有個一日id問,如何找德國學校
然後後面就有一堆人來回答問題,給很多很棒的經驗
如果砍了那個一日id,之後討論串的文章就會全部消失(以pagan為名起的文章就是這樣消失的)
所以,基於一日id不會太佔空間,擔心討論串因為id的砍去而消失
除非有人自己說他要砍id,不然我們是不會砍人家id的

至於版主,因為多少有一些期望與責任在
而目前的討論,看起來大家是有版主不上線太久,去除版主職位的共識

所以請focus在,版主多久不上站就可以解版主職哩?

如果討論好時程,我會看一下"符合"時程的版主有哪些
我會以e-mail來詢問他們的意見(我知道送訊息他們是收不到的)
發表於 2007-12-8 20:09:2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贊成一個月,
除非有特殊理由有進行公開請人暫時代理的動作。

因為有些時候畢竟有可能有一些突發狀況,
但是如果有心繼續經營並且認真找人代為處理版務,
那也該法外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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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fish + 1 我很贊同
Charlotte + 1 我很贊同,或有請假應也可接受.
yzk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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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8 20:17:3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覺得一個月很足夠了,
畢竟要求只是上站看看版的狀況,
應該不是很難達成的事情
發表於 2007-12-8 21:26:51 | 顯示全部樓層
此討論串討論到12/15日
收集大家意見
之後將在12/15發公告
發表於 2007-12-8 23:48: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mmarta 於 2007-12-8 08:09 PM 發表
我贊成一個月,
除非有特殊理由有進行公開請人暫時代理的動作。

因為有些時候畢竟有可能有一些突發狀況,
但是如果有心繼續經營並且認真找人代為處理版務,
那也該法外有情。


恩 我也覺得以一個月為限
但是可以請假..因為很多事不能預料(也許去旅行都沒網路,或是去清修之類的)

z.B.我1-2月時語言學校怎樣都連不上ptt..於是我版主就被拔了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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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iebt + 1 八樓你是哪個版的版主啊(好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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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8 23:5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可是我覺得這樣子還滿嚴格的耶...就是刪id或是撤職的事情,
因為我們同學會是輪流的,
有時候如果私底下可以聯絡的上,就不會上來這樣,
況且同學會也只有小貓幾隻,
做這些事情都是義務性的,
現在都是半強迫的說,當會長或是副會長就要是版主...
如果規定的這樣嚴格的話,
恐怕我們版的版主會從缺~~~~~~

我個人的看法是:有掛名的版主總比沒有好...
至少email資料可以聯絡的到..
至於若有人問問題,其他人也會上來回答,
只是他們不見得會想當版主...
我知道我這樣說大家會覺得很不負責任,
但是我們這個小小學生會只有幾隻貓,真的是有人手不足的問題在...
發表於 2007-12-9 00:05: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12-8 23:57 發表
可是我覺得這樣子還滿嚴格的耶...就是刪id或是撤職的事情,
因為我們同學會是輪流的,
有時候如果私底下可以聯絡的上,就不會上來這樣,
況且同學會也只有小貓幾隻,
做這些事情都是義務性的,
現在都是半強迫的 ...


本人不贊成要刪掉ID
又不佔掉網站的空間

至於要多久時間沒有上來就要撤職
本人認為若一個月沒有上來
就用E_MAIL詢問一聲
看有沒有意願做啊 還是課業繁忙
因為也是要尊重一下人家對此網站的熱誠

而且做這些事都是義務性的,
不知道這條規定一下去
會不會造成大家以後興致缺缺啊
發表於 2007-12-9 02:53:03 | 顯示全部樓層
現網面上大致分為
主題性公共討論區域
和獨立同學會區域
(我個人定義)
我個人建議
應就此兩種不同性質區塊做不同處理

獨立同學會區域版主是由各同學會會員推派
且該版主是否在網上負責,就如同學會其他幹部甚至如同學會本身一樣
原屬服務性質代理和團體,代理人行動力如何,只能視其在本身意願和能力問題
所以無論版主上任原由為何,督促版主、與版主溝通、版主去與留決定權應都屬於該同學會會員所有
於該同學會發問的提問者,得以得到版主回覆或其他會員代為發言的回答
如真無人答覆,也可透過私下email聯繫

主題性公共討論區域方面,我不清楚版主上任方式為何
但如是自願或他人推薦而接任,且沒有定期選舉或輪替機制的情況下
也就是其"可以"無限期填充一個版的版主位置,感謝其熱心
但如果其因某些因素無法繼續管理,造成久滯未上線卻也沒告知或主動請辭的狀況下
我建議,先由站長透過EMAIL方式聯絡,詢問其是否再繼續當任的意願
如無法繼續,再登版公告
而"久滯"標準,扣除事先通知無法上限時段,我也贊成一個月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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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urh + 10 我很贊同
perlemei + 6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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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0 08:55:59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大家的熱情回應
這兩天除了看板版上朋友的意見
我也"下鄉"瞭解一下民情

因此我有個想法:
因為我們的管理人員都是Freiwillig加上熱情在幫忙版務
且每個列名的管理人員週期都不一樣,所以我不想用一個標準對著不同狀況的人,也會讓版主的服務熱情減低
大家提出來的一個月,我不當成自動解職時間,而是我(以行政站長名義,且在任內)私下主動詢問版主的動態時間

當我發現(或有人提醒)版主一個月不在位置,我(如果我還在行政站長任內的話)會主動去瞭解狀況
至於去留或換人,就交給我(如果我還在行政站長任內的話)決定

也就是說
版主不在又沒事先告知的一個月後,行政站長將以各種管道方式聯絡版主詢問近況
版主的去留交接時程方式交給行政站長決定,並以公告方式告知人事動態


如果這個部分大家沒再表示意見,或是以評分表示同意的話
那就算是通過了

謝謝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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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k + 1 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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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0 20:14: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chiayihsu 於 2007-12-9 02:53 發表
所以無論版主上任原由為何,督促版主、與版主溝通、版主去與留決定權應都屬於該同學會會員所有


關於失蹤過久的版主處理,尊重現任站長的決定。
不過上面這一個建議,個人表示反對。
各同學會版主同意權,
不應該屬於同學會所有,
應該依照本網站的公約相關規定產生。
發表於 2007-12-10 21:27: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renemcc 於 2007-12-10 20:14 發表


關於失蹤過久的版主處理,尊重現任站長的決定。
不過上面這一個建議,個人表示反對。
各同學會版主同意權,
不應該屬於同學會所有,
應該依照本網站的公約相關規定產生。


你的意思是說:
一切照網站公約執行,同學會沒有權力自己任命版主囉?
那就是說,版主的任命和去職都由站長決定..是這個意思嗎?
發表於 2007-12-10 22:28: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文由 perlemei 於 2007-12-10 21:27 發表


你的意思是說:
一切照網站公約執行,同學會沒有權力自己任命版主囉?
那就是說,版主的任命和去職都由站長決定..是這個意思嗎?


同學會當然可以推薦人,
這個網站當然希望跟各地同學會密切結合,
但是當同學會不派出人時,站長當然可以自己任命。

但是前面那個意思不是說,
任命同學會的權力在各地同學會身上
我想這是兩件事。

其他部分請自行參考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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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1, 2024-4-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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