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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18 23: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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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千萬不要傻傻去付好嘛!
如同上面 漢堡老實人 說的,千萬不要被嚇到就去給錢啊!
從你的描述看來,譜店存心擺爛,說已經賣斷給催收公司,所以基本上你不用再跟譜店diskutieren,你現在要做就是,直接寫信給那個Inkassobüro,說你完全不知道這筆Forferung是怎樣來的,因為你不曾跟譜店有任何買賣契約abgeschlossen,除非他們 (Inkassobüro) 和譜店 bis zum何月何日 可以提出清楚的schriftliche Nachweise, 否則你將 den ganzen Vorgang als gegenstandslos erachten (意即 毫不理會),可以再加上一句,如果你繼續收到他們這種毫無根據的Forderung,你會馬上去 Verbraucher Zentrale報告。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這些Inkassobüro 寄來的信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很多這些公司根本沒註冊,還跟網路詐騙集團搞在一起。唯有法院寄來的 Mahnbescheid 才需要真正理會,但這時表示控方已經提了足夠證據給法院,法院受理了,這整個程序要好幾個月,且那個爛譜店根本不可能提出啥有力的證據給法院好嘛! 也不可能為了五百塊去弄這種費時費財的程序。況且就算是真的法院的Mahnbescheid 來了,受控方也還有三個月時間提出Widerspruch。
這也意味,在整個事情進入法院程序並且判決前,根本沒有人有權利限制你出入境! 再三記得,Inkassbüro完全沒有公權力,他們只是民間的公司,用低價去收購呆帳,再去跟欠錢的人要回來,賺中間的差價,很多根本還沒立案是不合法的! 尤其以你的案子看來,這家公司很unseriös, 才會沒看到啥證明就買了這呆帳!
還有一點,德國是很保障消費者的國家,真的不用怕這種鬼騙徒! 但是我是建議你一定要回Inkassobüro 這封信,不要完全不管然後回台灣。這封信請記得要用掛號寄出!
PS. 如果你不會寫這種信,我可以給你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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